協會邀請投資推廣署介紹「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

2月1日,受香港中國金融協會邀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投資推廣署署長劉凱旋女士、家族辦公室環球總監方展光先生、家族辦公室副總裁段婷女士等一行為協會會員帶來「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以下簡稱『新計劃』)」簡介會,近百位會員出席。這也是去年12月香港中國金融協會第六屆主席團就職典禮後,協會舉辦的首場大型會員活動。

  香港中國金融協會永遠名譽主席張麗女士代表協會對劉凱旋署長一行的到來致以熱烈的歡迎,並表示協會未來將進一步加強與投資推廣署的合作,依託協會平台為新計劃推行和落地提供多方位的專業支持。

  投資推廣署署長劉凱旋女士在致辭中分享了投資推廣署在這項「新計劃」中的角色,並將發揮協同效應,為有意來港營辦的家族辦公室的申請人提供全方位的支援及諮詢服務。這項計劃不僅將吸引更多高淨值人士來港,也將惠及香港相關的專業服務行業,包括法律、會計、諮詢等,以滿足高淨值人士及其業務的需求。

  家族辦公室環球總監方展光先生在致辭中也表示,「新計劃」是特區政府去年三月發表的《有關香港發展家族辦公室業務的政策宣言》中的八大政策措施之一,特區政府致力於為家族辦公室和資產持有人打造一個充滿活力的生態系統。

  家族辦公室副總裁段婷女士進一步分享了「新計劃」的細節。「新計劃」將接受18歲或以上合資格人士的申請,申請人須證明在提出申請前的兩年絕對實益擁有不少於3,000萬港元的淨資產,並須投資最少3,000萬港元於獲許投資資產,包括投資最少2,700萬港元於獲許金融資產和非住宅房地產,以及向新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投入300萬港元。獲批申請人可攜同其受養人來港,一般可獲准在港逗留不多於兩年,期滿後可申請延長逗留期限。申請者及其受養人滿足七年在港連續通常居住要求後,可申請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日後出行到不同地方可享莫大便利。在「新計劃」下,投資推廣署負責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淨資產及投資要求,入境事務處則負責審批簽證/進入許可和延長逗留期限等申請。政府的目標是在2024年中正式推出「新計劃」和接受申請。

  在問答交流環節中,現場觀眾提問踴躍,針對投資者及業界關切,劉凱旋女士及段婷女士詳細解答。與會會員紛紛表示,對於「新計劃」的詳情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非常期待「新計劃」及相關細則在今年年中的正式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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